旅西华侨如何办理家庭团聚与欧盟家庭团聚?

2016-09-29 08:46:46来源:中国侨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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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西班牙《侨声报》报道,在西班牙有许多华侨通过自身的努力奋斗,虽然在西班牙的生活已稳定,但是依旧在这边没有归属感,很想念家人。中国有句话说的好,百善以孝为先,很多侨胞在有一定发展的时候就会选择把自己的挚亲接过去团聚。本文汇集“家庭团聚”办理所需材料及其所须注意事项,同时也解释“欧盟家庭团聚”。

  哪些人可以申请“家庭团聚”?

  第一,配偶

  第二,子女或配偶的子女

  第三,父母或者配偶的父母

  团聚父母或者儿女的话,由于团聚对象的年龄要求以及出生证明等材料的双认证办理,相比团聚配偶而言更加繁琐。除此之外,还规定在西班牙父母或者子女至少在一年内,每个月都要往中国国内寄钱,并且须出示流水账证明。

  而且这一类型的家庭团聚对被团聚者的年龄也是有求的,儿女必须是未成年,父母一方必须大于65周岁。此外,如果是团聚配偶或者儿女的话,团聚者必须在西班牙合法居留至少一年并且已经换出下一个一年的居留;如果是要团聚父母的话,团聚者则必须拥有长期拘留。

  如果配偶双方有一个人是西班牙国籍的话,则可以团聚大于18周岁已经成年的儿女,和低于65周岁的父母。那么,这种团聚就是“欧盟团聚”,除此之外还需要材料和需要满足的条件有:

  1)护照和NIE原件

  2)被团聚者的护照复印件

  3)婚姻关系证明(团聚配偶)

  4)出生证明(团聚儿女或父母)

  5)至少在一年内,往国内家中寄钱,在此须明确指出的一点是,必须从汇款者的银行账户中汇出,收讫人的姓名必须是被团聚者。若收讫人不是被团聚者则无效。

  6)经济依附证明,比如已成年的儿女仍然在读书,没有收入来源经济上仍然依附于父母。那么这样的话,需要开具在读证明。(团聚儿女)

  7)须证明父母没有经济能力独自在中国生活。开具没有退休金或其他补助金的凭证,且附上银行账户余额。

  需要注意的是,虽然并非所有上述文件必须公证,但是所有文件必须被翻译成西班牙语。

  最后需要明白,家庭团聚的申请都须在中国申请,须向西班牙驻中国领事馆递交材料,所以之后的审核以及决定都由西班牙驻中国的使馆或者领事馆作出。(启盟律师楼)

责编:吕文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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