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首名红通嫌犯受审认罪 涉嫌挪用千万公款炒股

2016-07-06 08:09:11来源: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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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首名红通嫌犯受审认罪 涉嫌挪用千万公款炒股

  昨日,孙新在二中院受审。曾为北京市新闻出版局出纳的孙新,被控7年间挪用公款2200余万元,用于炒期货。 新京报记者 尹亚飞 摄

北京首名红通嫌犯受审认罪 涉嫌挪用千万公款炒股

  ▲2015年6月8日,逃亡境外7年之久的孙新从柬埔寨被押解回国,成为“红色通缉令”中首个归案的北京被通缉人员。 新华社发

  7年前,曾是北京市新闻出版局出纳员的孙新,揣着出逃时匆忙取出的57万多公款,自深圳罗湖口岸出境,辗转逃至柬埔寨和泰国。直到去年6月,当柬埔寨和中国警察敲开其暂住地的门时,他知道,“一直等待的这一刻”终于来了。孙新也成为“天网”行动公布百人红色通缉令后,北京市首个落网的“红通”人员。

  昨天上午,这位曾在7年任职期间挪用2200余万公款用于炒期货,却持续亏空的出纳人员在市二中院受审,检方指控其犯挪用公款罪和贪污罪。“我沦落至此是咎由自取”,对于恐惧和孤独萦绕的那2000多天,孙新坦言自己过得十分落魄,最难过的时候,填饱肚子都成了问题。

  7年挪走2200余万公款

  孙新今年46岁,北京人,1996年起在新闻出版局工作,案发时任主任科员,后被免职。

  检方指控,孙新于2001年7月至2008年1月间,利用担任原北京市新闻出版局财务出纳,负责收支公款、保管银行预留印鉴、支票等单位财务手续以及领取银行对账单等职务便利,将单位公款共计人民币2200余万元转入其控制的个人证券账户,用于证券交易,并先后归还人民币472.46万元,其余人民币1802.72万元尚未归还。

  因被免去出纳职务,孙新于2008年1月至3月仿造了银行协定存款合同、协定存款账户对账单等交接材料,并与同事孙某完成了工作交接。同年10月21日,单位办理银行业务时发现协定存款账户已销户,要求孙新到单位说明情况,当日至23日,孙新从其控制的用于证券交易的银行卡中取出公款共计57.32万元,并携带潜逃境外。

  检方认为,孙新利用职务便利,挪用公款进行营利活动,数额巨大不退还,并携带挪用的公款潜逃,应以挪用公款罪、贪污罪追究刑事责任。

  昨日上午9点半,身穿灰色T恤、黑裤子的孙新被法警带入法庭。与去年回国时相比,孙新看起来胖了一些,进入法庭时,他面色凝重,一直低着头。“我没有什么特别好说的,同意起诉书指控的事实。” 对检方指控的犯罪事实,孙新表示没有异议。

  称挪用公款堵证券亏空

  孙新受审时称,自己任职期间负责保管单位财务章、人名章、管理支票及记账等工作。因做证券交易出现亏损,他决定挪走公款补亏空,待盈利后再把钱还回来。

  检方介绍,孙新共挪走的2200余万公款,分3次转入其实际控制的公司名下,用于14个证券账户。检方还当庭出示了孙新操作的西北证券、民族证券、首创期货等14个证券账户,交易明细显示,孙新的账户共转入6000余万,转出4800余万,亏损1240万余元。

  2008年3月,因工作轮岗,孙新与同事完成工作交接,为掩盖挪用公款的犯罪事实,孙新仿造了一个协定存款银行单据和明细提交给交接的同事。10月21日,仿造单据的事败露,在接到单位要求说明情况的电话后,孙新于当月22日乘飞机从天津到广州,23日从罗湖口岸出境至泰国。

  庭审中孙新的辩护人提出,孙新挪用公款的目的在于弥补个人亏损,一直有归还的想法,挪用公款虽然数额特别巨大,但造成的后果和影响并不是特别恶劣。辩护人提出,孙新的行为在客观上虽然造成了国家损失,但挪用的公款为单位闲置资金,且单位财物管理制度长期存在缺陷,客观上诱使孙新有机可乘。

  辩护人称,孙新系初犯、偶犯,归案后主动配合办案,并以书面形式提交了悔过书,案发后也有退赔的意愿。其主观恶意较小、社会危害性较小、希望能从宽处理。

  此案未当庭宣判。

  ■ 讲述

  “盲目”的逃亡路 最落魄时吃不上饭

  “他不让我通知家属今天开庭,不想家人的生活被打扰。”辩护人介绍,孙新早年离异,与前妻联系不多,孩子与前妻一同生活,由其每月支付抚养费。

  “我没有目的地,只是因为害怕被严惩,就想着随便跑。”法庭上,孙新称,取了最后一笔钱后,其联系了网上查到的黄牛兑换了外币。孙新称,逃至泰国后,因签证时间限制,其无法逗留太长时间,后又去了柬埔寨。在国内时为开立期货账户,孙新曾找人办了两个假的身份证,虚假的证件成为孙新在外逃难的新身份。

  孙新说,这七年,自己过的十分落魄。语言不通,工作难找,又不得不隐姓埋名,他曾在餐馆刷盘子,还曾在一段时间内吃不上饭。而相比生活的艰难,心理压力是更大的煎熬。

  “我今天沦落至此是我咎由自取,希望法院能给我悔过的机会”,庭审结束前,孙新低着头,短暂沉默后做了陈述阶段:“由于贪念作祟,我挪用公款用于证券交易并产生亏损给国家财产造成损失。事情败露后,我没有勇气担当,采取了逃避的做法。在境外,我举目无亲,不知道去哪,每天惶惶不可终日。想起祖国和亲人,我潸然泪下,后悔莫及,负罪感、内疚感、思念和恐惧缠绕着我,痛不欲生……”

  ■ 盘点

  百名“红通”外逃人员 北京3人归案

  2008年10月23日,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以涉嫌挪用公款罪对孙新立案侦查。2015年4月,按照“天网”行动统一部署,国际刑警组织中国国家中心局集中公布了包括孙新在内的100名外逃人员“红色通缉令”。同年5月,北京市追逃办得到孙新正藏身于柬埔寨的消息后,立即组成追逃工作组赶赴柬埔寨,经中柬两国司法执法部门共同努力,孙新被缉拿归案。

  2015年6月8日,逃亡了7年后,孙新被押解回国。这是“天网”行动公布百人红色通缉令后,北京市首个被抓回的“红通”人员。回国当日,孙新被逮捕。

  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显示,截至目前,100名“红通”外逃人员中已到案30人,其中北京已归案3人。

责编:吕文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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