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8-11 14:36:00|来源:广州日报|字号:
焦点
案件四度开庭,其中最核心的焦点,均集中在康某雄在案发时是否具有完全刑事责任能力:
1月21日第一次审理
康某雄承认犯罪事实,但他认为当时自己是精神混乱杀人,称案发前医生曾诊断他有精神病,但其未去治疗;
佛山市检察院提供鉴定报告:案发时康某雄精神状态符合“适应障碍”的诊断标准,被评定为完全刑事责任能力。
4月7日第二次审理
精神鉴定专家诊断康某雄具有完全刑事责任能力。
7月16日第三次审理
8月10日第四次审理
经广东精卫法医精神病司法鉴定所鉴定:案发时康某雄有完全刑事责任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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