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2-28 11:32:48|来源:中国新闻网|字号:
图自《大公报》
中新网2月28日电 据香港《大公报》报道,7名“空壳公司”东主涉嫌洗黑钱超过10.7亿元(港币,下同)一案27日在香港东区裁判法院提堂。案件押后至3月20日转往区域法院审理,7名被告获准以5000至10万元保释。
据香港特区廉政公署消息,廉政公署早前接获贪污投诉,经调查后揭发涉嫌罪行。被告为六男一女,年龄介乎31至40岁,于案发时从事不同行业,但同时分别是七家“空壳公司”的董事兼股东。他们各被控一项串谋洗黑钱罪,即串谋处理已知道或相信为代表从可公诉罪行得益的财产,涉嫌违反《有组织及严重罪行条例》及《刑事罪行条例》。
案情显示,各被告涉嫌于2004年8月至2009年6月期间,知道或有合理理由相信一笔分别介乎逾800万元至逾4.4亿元的款项,全部或部分、直接或间接代表从可公诉罪行的得益,而仍与一名中间人一同串谋处理有关款项。各被告处理的怀疑犯罪得益合共逾10.7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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