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11-21 11:10:42|来源:海外网|字号:
近日,陕西省延安市甘泉县人民检察院提请延安市人民检察院随机抽选3名人民监督员参加案件监督评议会,对1件拟不起诉的职务犯罪案件进行监督评议,这也是该院案件管理办公室工作运行后,首次启动人民监督员监督程序评议案件。
会议由甘泉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何晓明同志主持,案件承办人向人民监督员全面介绍了案情,出示了主要证据,说明对该案拟处理决定的法律适用依据,并逐一回答了人民监督员就该案的事实、证据和法律适用等方面的询问。人民监督员通过听、看、问、查等方式参与案件评查后一致认为,该院检察官在查办职务犯罪案件中,做到了公正、规范、文明、廉洁执法,实现了法律效果、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希望检察机关把案件质量评查工作常态化、制度化,通过案件评查进一步提升执法办案质量,促进公正廉洁执法,增强检察机关的群众满意度。后经人民监督员对该案进行独立评议表决,填写了人民监督员表决意见书。
评议结束后,市、县两级人民监督员办事机构工作人员与人民监督员,就进一步深入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实行人民监督员制度的规定》进行了沟通、交流,并对实践操作中应注意的问题进行了探讨。(郝晓琴 贾富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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