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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8-12 09:46:00|来源:海外网|字号:
加拿大移民部数据显示,2012年宣布打击公民造假以来,已将来自100多个国家及地区约11000人的案件交由警方调查;另有约2000人在移民部要求提供更详细居住数据后,主动撤销入籍申请。
据中新网援引加拿大《世界日报》报道,加拿大申请入籍最重要是居住年期,在新公民法正式实施前,必须在四年内住满1095天,但许多人伪造居留天数。2012年加拿大移民部宣布打击公民造假至今,加拿大已经锁定了11000人并展开调查。
这些人涉嫌伪造在加拿大境内的居留天数,取得公民权。例如8月初加拿大政府刚褫夺一个来自黎巴嫩的移民家庭公民权,并罚款63000加元。
这家人在入籍申请表格上谎称住在加拿大境内近四年,但当局调查后发现他们一家人绝大多数时间都住在阿拉伯联合大公国(UAE)。
移民律师柯韩(David Cohen)表示,入籍申请人送件前若能注意相关规定,即可避免遭当局进一步审查并提高核准机率。
早在去年,加拿大联邦移民部长亚历山大就表示,“对于那些继续企图用伪造手段获取本国身份的人士,我要提醒你们量力而为,因为本国的移民公民法案将不断严格加强,严格打击造假违规者。”
然而,由于过去公民法对“居留”并无明确定义,确实有些人利用此模糊空间,在居留未满1095天的情况下送件,并取得公民身份,例如加国公司派往海外工作的雇员。
但在今年C-24公民法改革案正式成为法律后,将居留明确定义为在境内“实际居住”(physical presence),此一漏洞已不复存在。
延伸阅读:
公民法 移民部 加拿大移民 世界日报 严打 送件 造假 模糊空间 公民身份 presen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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