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3月13日电 据加拿大《世界日报》报道,加拿大联邦司法部长倪可森(Rob Nicholson)11日在位于中区华埠的金牛城超市宣布,因华商陈旺捉贼反被控罪事件引起各界关注的“公民逮捕权”修订后法案(Bill C-26)当日起正式生效。联邦司法部也于11日当天发出一份“使用需知”,警戒市民使用逮捕权的前提和使用后可能出现的潜在结果,并建议市民,虽然公民有权逮捕嫌犯,但是由于此行动涉及很多复杂因素,如果不小心可能会违法,导致抓人者被民事或刑事诉讼,所以遇到犯罪案件最好的处理办法是报警。
司法部称,市民在实行“公民逮捕权”时,需要参考“公民拘捕法”(Citizen's Arrest Laws)并考虑到以下几点:该状况警察介入是否可行?如果是,那么应该立即通知警察,而非采取个人行动来阻止活动进行;如果采取公民逮捕权的话,身边的人是否会因此受伤?而且嫌犯,如小偷,是否只是一个人?他的身上会不会有武器,会伤到人?当你逮捕小偷后,是否可以作到在第一时间内将其送往警局?你是否对小偷的盗窃行为有足够的证据?
市民如果决定使用公民逮捕权,那么需要遵照以下做法:明确的告诉小偷,你正在执行公民逮捕权,并且会将他/她一直扣留,直到警察出现;致电警局;要求小偷配合,直到警察赶到;避免使用武力,但如果极有必要,那么尽量将武力降到最低;逮捕小偷后,不要对他/她进行搜索或者质问,因为你的职责只是将他扣留到直至警察赶到;待警察赶到后,告诉警察事情的详细经过。
修改后的法案授权物业所有人、合法拥有物业的个人,或经过物业所有人或个人授权的人,在合理范围的时间内,发现有人违反刑法闯入物业内或偷取与物业有关的财产时,可径行逮捕之。此外,公民逮捕权也适用于现场没有警察时。尽管在逮捕过程中可以适当运用武力,但是如果过度使用,当事人也可面临相关控告。
法案另外还要求实行逮捕权的市民,在逮捕小偷后,需要立即将其交给警方处理,如果使用公民逮捕权但却没有尽快报警通知,那么该逮捕可被视为违法逮捕,并会面临法律裁决。(费诗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