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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税局大举海外追税 华人该怎么办

2013年02月19日08:26    来源:侨报    高睿    字号:


  “肥咖”法讲座现场座无虚席。(侨报记者高睿摄)

  【侨报记者高睿2月18日艾尔蒙地报道】美西华人协会17日举办的“国税局海外追税,你该怎么办?”的税法讲座,吸引了一百多名华人前往聆听。主讲人林清吉会计师重点介绍了国税局的“肥咖”(FATCA)条款和海外帐户FBAR申报条款。

  林清吉介绍说,2009年5月奥巴马政府发布了税制改革的“绿皮书”,里面规定要严格审查美国境外的所得申报,要求美国公民和绿卡以及符合美国“税务居民”身份者,只要其海外账户金额超过一万美元,就必须在每年的6月30日前,向国税局申报所谓的FBAR表格,也就是TDF 90-22.1税表。

  林建议上述三种人,只要你拥有海外银行账户、海外投资账户、海外共同基金、或是海外投资信托的受托人、或是拥有海外投资的代理人,只要在一年当中的任何一天账面总额超过一万元,就需要申报FBAR表格,而且该表格必须在6月30日前寄给国税局,否则一旦被国税局查出,就将面临欺诈罚款和国外信息申报罚款,严重者还会被刑事起诉。

  会计师林清吉介绍说,除了海外帐户FBAR报税表外,美国又在今年1月1日实施了“国外账户报税服从法”(FATCA),戏称“肥咖”法。该法双管齐下,一方面要求纳税人自觉申报海外金融资产,另一方面又要求国外金融机构主动提供美国客户的账户信息。此举不仅让各国金融机构伤透脑筋,也让许多在中国及境外拥有投资的美国人心惊肉跳。

  “肥咖”法是“奖励雇佣恢复就业法”(HIRE)的一部分,是美国政府专门为境外投资、企图逃漏税的美国人所制定的一项法律。该法规定,凡在海外资产总额超过5万美元的纳税人,都必须将这些资产项目填报在新增订的8938表上,连同个人年度所得税申报表(1040)一并在报税季节向国税局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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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王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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