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连日来美国月子中心的风波在华人社区持续发酵,把人们的视线直接吸引到“是否触法”的问题。 |
洛杉矶某月子中心的妈妈们。(高睿 摄)
海外网12月17日电,据美国《侨报》报道,连日来月子中心的风波在华人社区持续发酵,把人们的视线直接吸引到“是否触法”的问题。为此,律师华强13日分别发表了她对这个问题的看法。
华强认为,中国孕妇来美生孩子没问题,但签证时移民官有没有问她是否怀孕?如果问了,她有没有如实回答?如果没有,这就涉及到法律问题;另外,这些孕妇是否知道月子中心为她们申请了“低保”?如果不知道还OK,但如果知道而故意去钻法律的空子,这也涉及到低保欺诈的法律问题。
在选址方面,法律上他们不能在居民区内开办“月子中心” ,而应在商业区里依照法律申请营业执照、配备专业设备并聘请有执照的专业护理人员才行。如果这些手续都没办,又开在了居民区内,肯定会存在法律问题。例如孕妇待产期间或小孩降生后,如果出现任何意外而又没有专业护士照顾的话,问题就会很严重。
华强指出,在中国孕妇享受美国医保的问题上存在着法律上的灰色地带,因为这种事情从没有像今天这样铺天盖地过,自然就没有引起过司法界的重视。所以,一些孕妇就钻了“旅游意外保险”的空子,以“早产”为由,顺理成章地享受了美国的人权政策。
“但有些个人住家把多余的房间租给孕妇,这和月子中心有着本质上的区别,前者只要没有特别强调‘只租给孕妇’就没有法律问题,但后者那种明目张胆、大张旗鼓的行为就会引起社区居民的反感和投诉,不仅触犯了相关法律,也严重影响了华人的国际形象。”
从另一个角度而言,华律师也不赞成一些持有偏见的人去跟踪、偷拍孕妇,甚至进行人肉搜索的行为,“如果你觉得对方有违法行为,你可以去报警,或找律师申诉,但不可以自己去做上述行为,因为这样就触犯了个人隐私,侵犯了他人的人权。”
律师:无法律禁止海外孕妇在美生子
来美生子值得与否需要深思
律师张军提醒孕妇要好好反省一下来美生孩子是否值得的问题:20年内孩子大人不能来美,子女的户口和教育怎么办?20年后中国超过美国,来美还有何意义?
张军表示,针对月子中心的问题,美国移民局日前已经表态,从移民法角度来讲,美国没有法律规定海外孕妇不允许在美国生孩子。因此,移民官也不可以因为对方是孕妇而拒绝其入境美国,否则将违反美国的人权政策。
“月子中心的麻烦主要来自两个方面,一是违反了营建方面的法律规定,例如多大的建筑面积允许多少人居住在里面等;二是违反了洛县政府的卫生管理条例,例如里面的脏乱差,孕妇和婴儿的安全与卫生不合要求等。”
张军提醒中国孕妇要考虑一下来美生孩子值得与否的问题,“据说福建已经出现了美国小孩满大街跑的现象,他们既不会说英语,也没有接受美国的教育,父母拿不到签证,孩子们回不了美国,既上不了户口,又影响了上学,这一切代价是否值得,孕妇们需要反省。”
张军强调,如果说生了一个美国公民就可以解决父母入籍的话,那墨西哥的移民早就这么做了,就不会有每年5.1大游行“反对骨肉分离”的标语了。
试想一下,等孩子长到18岁能够独立时再回美国,之后还要花好几年才能申请父母移民美国,加起来要用20多年的时间才能帮助父母实现美国梦,姑且不说如此漫长的时间等待,但就为此节衣缩食、砸锅卖铁地花了几十万元积蓄,这值得吗?有媒体报道,中国将在十年后超过美国。如果真的那样,20年后你愿意从一个发达的中国去美国生活吗?
移民官:涉及撒谎再来美或遭拒签
一位不愿具名的美国联邦移民官受访时说,移民局的官员已注意到了媒体上的相关报道。这位受访的移民官表示,虽然美国没有法律限制孕妇赴美生产,但一旦这些孕妇为了进入美国在申请签证时使用了虚假的赴美理由,她们完成“分娩之旅”之后便留下了一个“来美动机与申请来美目的不符”的记录。
受访移民官说,留下如此记录的人,下次再到美国使领馆签证时便很有可能遭到签证官以曾对政府官员撒谎为由予以拒签。
受访移民官表示,有“撒谎”记录的妈妈被拒签的状况很有可能延续到她在美国出生的孩子长大到21岁为止。在美出生的孩子成人后,若选择成为美国公民,此时其母亲可随孩子移民美国。
这位移民官也曾遇到过直接以来美生产为由申请签证的外国人,“但她们不一定就能获得签证,要看具体情况。”
花絮
赴美孕妇潮带旺房屋出租生意
失业在家的罗兰岗华裔居民邢太太几年来一直靠把三房两厅中的两个卧室租给孕妇为生,近几个月接连不断的QQ询价让她明显感觉到中国正在掀起一场孕妇来美生孩子的浪潮。
邢太太表示,几年前她失业在家,看到邻居把房子租给孕妇,她也照猫画虎地在网上打广告,没多久就有中国孕妇通过手机QQ前来询价,但开始的时候两个房间用了半年才全部租出去,而且租金也并不算高,每间才800元。
但到了今年她的两间空房接连不断地有孕妇来租,不仅价码接连攀升,由原来的800逐渐涨到了现在的最高1600元,而且前来询价的人也变得越来越多了。“仅上周就有3个中国孕妇通过QQ和我联系租房,我只能告诉她们房间已经都租出去了,对不起。”自己和邻居租房的供不应求,加上连日来各大媒体对月子中心问题的狂轰乱炸,让邢太太明显感觉到中国正在掀起一场孕妇来美生孩子的滚滚浪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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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公民权”存废之争
“出生公民权”于1868年作为宪法第14修正案被写入宪法,当时主要是为了在内战后保护美国黑奴的平等权益。其具体表述是:“所有在美国出生或者入籍并接受其司法管辖的人,都是美国和他们所居住州的公民。”
“出生公民权”的争议由来已久,主要是因为人们对宪法第14修正案的解读不同。每到选举年或者移民改革辩论开始时,这个问题总会被提出。
主张废除“出生公民权”者的一大理由是,此举将减小非法移民不断涌入美国的动力,非法移民在美所生“定锚婴儿”(anchor babies)在21岁后可以为其父母和兄弟姐妹申请美国绿卡,这被广泛认为是非法移民屡禁不止的原因之一。皮尤中心2008年曾估算,美国1100万非法移民大约有380万在美国生子。这给美国移民执法部门带来新的人道难题:遣返身份非法的父母,其有美国公民身份的儿女怎么办?事实上,许多非法移民因遭递解而家庭破裂、骨肉分离。
反对废除“出生公民权”者提出针锋相对的理由是,非法移民来美主要是为了寻求更多的工作机会,更好的生活环境,很少有人专门为生孩子而偷渡来美。废除“出生公民权”会造成非法移民的数量大增,许多本来应当有美国国籍的孩子成为无国籍的人,将引发新的社会问题。
“出生公民权”废除难
首先,“出生公民权”实施142年来,尽管屡遭挑战,但每每得以生存,是因为它已经成为美国民权的基石,体现了美国平等与自由的价值观。如果废除之,则不仅会给本土主义者和反移民势力以得寸进尺的机会,更会给美国自由、平等的形象蒙上阴影。
其次,要修宪必须得到三分之二国会两院议员的同意,而且得到四分之三州的批准。作为少数党,共和党人在国会推动这项修宪案,成功的可能性几乎为零。如果试图通过取悦保守派选民,则他们必须三思而后行:得罪少数族裔,特别是拉丁裔选民,后果难料。
第三,废除“出生公民权”,将让更多人不得不出示文件来证明合法身份。在新系统没有建立起来之前打破旧系统,只会让现有步履艰难的官僚系统更加不堪重负。欲以复杂而昂贵的体系取代简单而公平的系统,而实际正面效应并不明显,就不是一个明智的政策取向。(高睿 邱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