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很长一段时期内,中国人曾被认为是“在海外最安全的人群”。然而,近年来,中国公民在海外遇袭事件屡屡发生。一桩桩国人在海外喋血的场景,不得不让我们正视海外华人的安全问题。
保护海外华人,社会各方正在行动
近年来,中国政府对公民在海外的安全问题,不仅予以了高度的重视,而且也在不断进行积极的探索。在机构设置方面,外交部专门设立了涉外安全事务 司,专门处理涉及中国公民海外安全方面的事务,不仅反映出我国外交工作从“外交为国”到“外交为民”重心的转变,也体现出中国公民的权利自国内向国外的自 然延伸。在呼吁公民提高安全意识并提供安全信息的同时,我国政府已初步建立了一整套针对海外安全意外的应急机制,包括组成应急小组,确定联络方案,开设热线电话,协调国内外有关单位共同开展工作等。“9·11”事件以来,在恐怖活动、贩毒、非法移民、海盗等非传统安全领域,我国外交部门就曾先后多次频繁发 布相关国家和地区安全形势的警示。据我国外交部有关人士透露,2005年外交部参与处理的各类中国人海外安全事件2.9万件,2006年已超过3万件。与 此同时,一些走向海外的中国大企业正在逐渐建立健全一整套安全防范机制,每个环节都有专人负责,并与驻在国政府和执法部门保持良好的互动。另外,其他一些 海外华人组织和社团,也在积极利用自身优势,努力为身在海外的华人提供各种力所能及的保护。
建立多层次的安全保障体系尚需立法保障
任何时候,安全都需要一个较为全面而系统的保护体系。海外华人的安全,同样需要一个多层次、立体化的安全保障体系。虽然如今各方面已进行了不懈的努力,但其中依然存在着诸多需进一步完善的地方。
从个人层面来看,无论是在海外工作的企业人员,还是旅游留学之普通民众,只要身在异邦他国,面对截然不同的生活环境、风土人情和不同的法律法规,本身确实应该尽可能严谨自律,充分了解和尊重当地居民与风俗之态度,从而最大限度地增加安全系数。
从企业层面来看,那些涉外的企业本身无疑应加大安全成本预算,采取更为系统、全面而有力的安保措施。但这一点显然不能仅仅依靠企业自身的道德自觉自律,因为企业必然更 多的是谋取利益。因此,这就必然需要通过立法的形式,来让相关政府部门对其作出更为硬性和系统的外在制度要求。
在某种程度上来说,中国公民在海外的安全问题,实际上乃是我国在融入全球化进程中出现的一种不可回避的矛盾。因此,加快建立和完善从中央到地方,从企业到个人的境外安全预警和应急处理体系,适时启 动相关境外人员与机构安全保护的立法程序,并在完善中国境外人员与机构安保立法的基础上,切实加强涉外安全工作机制,尽快形成一种政府、企业与个人互相结合,多层次、立体化的涉外安全综合保障体系,也就成了当前我国迫切需要解决的一个立法课题。
当前,我国现有领事保护的相关法律依据主要有两方面:一是与外国签订的领事条约和参加的国际公约;二是国内法,包括国籍法、继承法、《中国公民出入境管理法》、海商法等。但遗憾的是:目前这种领事保护本身是有限度的,因为使领馆在驻在国没有行政权力,更无司法权力,不能使用强制手段,也不能干涉他国司法主权。因此,需要推动领事保护法制化进程,不仅要让公民了解哪些事情是政府可以提供协助、哪些事情是要靠自己解决的,也要让领事官员明白哪些事情是必须做的,哪些事情是不允许做的,让依法办事的观念深入人心。
当然,如今海外华人面临的各种安全问题,远不是一朝一夕就能解决的。但是,我们只有更多地从国家长远的国际战略高度出发,在完善中国境外人员与机构安保立法的基础上,切实加强涉外安全工作机制,力争形成政府、企业与个人相结合,多层次的涉外安全综合保障体系,才能逐渐使我国涉外安全工作走上法制化规范化的轨道,才能避免涉外安全事件处理的政治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