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11月26日电 据《澳洲日报》报道,从2012年11月24日起,澳洲公民及永久居民的父母将可以申请到有效期延长的来澳旅游签证。
澳洲移民部将在逐案审理的基础上授予:
有效期长达5年的旅游签证,向居住在澳洲境外并正在申请父母签证(103类签证)的澳洲公民及永久居民的双亲每次在澳最长停留12个月;
有效期长达3年的旅游签证,允许居住在澳洲境外但不属于父母签证申请者的澳洲公民及永久居民双亲每次在澳最长停留12个月。
这些变化可使符合标准的澳洲公民及永久居民的父母与家人定期对澳洲进行长期访问,而无需每次访问都重新提出签证申请。
在这些更加灵活的安排下,除了满足所有其他旅游签证的要求之外,澳洲公民及永久居民的父母还需要持有健康保险,以支付他们在澳住宿期间的所有医疗费用;此外,他们在澳停留期间将不得提出进一步的签证申请。
另外,正如所有游客一样,澳洲公民及永久居民的父母在前后两次访问澳洲之间,必须在澳洲境外停留一段较长的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