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12-16 10:08:09|來源:京華時報|字號:
據新華社電江蘇省旅游局14日就“中國籍乘客大鬧亞航致飛機返航泰國”一事,向全行業通報,並向社會公布初步處理結果:對涉事組團社領隊熊某給予暫扣領隊証一年的處罰,將涉事4位游客的不良行為發至該省旅游協會,要求協會將其納入個人信用不良記錄並在一定范圍內告示。
據悉,江蘇省旅游局正在就此事進行深入調研,相關問題將逐一核實、還原,並將及時公開調查結果。
江蘇省旅游局相關負責人表示,此次事件雖然系少數素質低下的游客所為,但也是一起涉嫌危害航空安全的違法行為,暴露出領隊處置不當、旅行社管理教育不力等問題,影響更加惡劣。南京市旅游委研究決定,對該事件做出三點處理意見:一是將該起事件的發生情況和處理結果,進行全行業通報﹔二是依據相關規定,對組團社領隊給予暫扣領隊証一年的處罰﹔三是對組團社在事件中暴露出來的文明出游管理教育不到位、出現重大突發事件處置不力等問題給予全行業通報批評並責令整改。
領隊挨罰有些“冤”
>>行業解讀
北京市旅游協會旅行社分會副會長、環境國旅總裁鐘暉
暫扣領隊証的處罰,對領隊來說有些“冤”。亞航為廉價航空,不提供熱水,座位不予調換,這些都應該由旅行社在行前說明會上告知游客。領隊只是旅行社分派下去帶團的工作人員,不應承擔主要責任,而暫扣領隊証意味著一年內該領隊無法帶團,可能會導致其失掉工作。
“不良記錄”效力有限
>北旅>京游學會副秘書長劉思敏
專家聲音
和銀行業中的不良記錄相比,這個所謂“不良記錄”並沒有多大效力。首先這些游客的不良記錄雖然納入到江蘇省旅游行業協會,以后受協會管轄的旅行社可以不為這些游客提供服務,但是,這些有不良記錄的游客依舊可以買機票、訂酒店,只是不再通過旅行社了。所以,納入不良記錄的處罰更多還是希望對游客起到一個警示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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