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裔女生領頭 紐約無償工作實習生討薪遭駁
2013年05月20日15:15來源:美國世界日報字號:
摘要:在成千上萬美國大學生正尋找暑期實習機會,而且許多是不支薪工作之時,以華裔女生王學丹(Xuedan Wang,音譯)為首的一批無償工作實習生共同提出訴訟,試圖向赫斯特公司(Hearst Corp)索取欠薪。 |
海外網5月20日電 據美國《世界日報》報道,在成千上萬美國大學生正尋找暑期實習機會,而且許多是不支薪工作之時,以華裔女生王學丹(Xuedan Wang,音譯)為首的一批無償工作實習生共同提出訴訟,試圖向赫斯特公司(Hearst Corp)索取欠薪。但紐約地區法官貝爾(Harold Baer)駁回這項集體告訴,宣稱他們並不符合屬於同一群體的定義。他們如果真的要打官司,隻能分別提出告訴。
紐約律師皮安科(Maurice Pianko)說,法官的裁決使這些實習生更難索取欠薪。
據美國《世界日報》編譯美國廣播公司報道,王學丹自2011年8月開始,每周在“哈潑市場”雜志工作五天,在編輯與公關代表之間往來聯絡。其他原告分別在“柯夢波丹”、“美麗佳人”、“紅皮書”和赫斯特旗下其他雜志工作。
這些原告宣稱,他們與正式的全職員工做同樣的事情,根據州和聯邦勞工法,有權利獲得同樣的保護。
赫斯特公司辯稱,本案適用聯邦最高法院1947年的裁決:根據教學計劃免費工作的“練習生”並非員工,不適用聯邦勞工法。貝爾法官同意這種立場,並裁定赫斯特公司顯示這些實習生確實獲得某種訓練。
貝爾也發現這些實習生的工作,以及他們獲得的福利相去極大,使他們無法形成一個特定群體。
皮安科說,如果集體告訴不能成立,很少人會個別打官司,也很少律師願意接受這種案件。他說,雖然許多律師樂於承辦集體告訴,因為個別當事人要求的賠償總數加在一起可能相當可觀,不過律師能夠從本案每個當事人得到的酬勞頂多隻有幾千元,還抵不上打官司的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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