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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權法案”難“平權”(圖)

2013年05月10日12:18來源:海外網字號:

摘要:近日,美國聯邦最高法院將重新考慮“平權法案”。消息傳出,引起華人家長和學生們的密切關注,不少家長認為,“平權法案”對成績優異的華裔子女有失公平。

2012年10月,聯邦最高法院就平權法案舉行聽証會,華裔學生在法院門口表達訴求。(圖片來源:美聯社) 

海外網5月10日電 據美國媒體報道,近日,美國聯邦最高法院將重新考慮“平權法案”。消息傳出,引起華人家長和學生們的密切關注,不少家長認為,“平權法案”對成績優異的華裔子女有失公平。

《平權法案》於1965年正式發布,旨在防止基於“族裔、膚色、宗教、性別、性取向或國家出身”等因素而對少數群體的歧視。《平權法案》主要是保護美國非裔,給予非裔在就業、求學等各方面的優惠,讓非裔享受與其它族裔一樣的平等權利。

然而,這一本來旨在維護少數族裔權利的法案,如今卻成為華裔學生進入美國名校的絆腳石。

據美國《星島日報》報道,華裔學生在成績方面比其他族裔普遍高出一大截,可是在錄取方面,許多名校堅守“平權法案”,導致較優秀的華裔學生落榜,而分數較低的非裔和西裔學生卻得到錄取。

2012年,某華裔民權組織發起民調書倡議廢除《平權法案》,5萬華人在倡議書上簽名,要求聯邦最高法院重新考慮“平權法案”對華裔子弟升學的沖擊。

“華裔擅長讀書,結果錄取受限,各族裔都有自己的專長,沒必要如此平權。”華人謝老師評論說,“如果各個種族都可以強調自己的平權,那非裔擅長體育,亞裔是弱項,NBA是不是也應該吸取5.8%的亞裔運動員呢?”

對此,美國國會眾議員趙美心表達了不同的看法,她認為“雖然《平權法案》尚不健全,但至少可以幫助華裔人士向美國主流的高層發展。一旦這項法案被取消,其項下的各種扶持少數族裔的計劃就會被迫終止,這對華人來說更為不利。”

“這是一個平等和公平之間的矛盾問題。一些高校就是‘擇優錄取’的,體現了公平的原則﹔但分數線又把部分族裔擋在門外,這又違背了平等的原則。”貝爾維尤市市長李瑞麟分析說,“當平等和公平發生矛盾時,華人若要成為真正的贏家,就要積極參與政界和主流社會的活動,參與制定游戲規則。”

關於“平權法案”的爭論還在繼續,華人到底該如何自處,也許正如最高法院首席大法官約翰·羅伯茨所說:“中止種族歧視的最好辦法就是不要總是用種族的因素作為歧視別人的原因。”(胡?心)

分享到:0(責編:邢若宸)